|
各会员单位:
现将第二届“深圳市网络文明奖”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办法、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
1、首届申报作品发表时间为: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发布上网的作品。
2、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:2008年3月5日。
3、参评作品的作者、编辑人数、署名,均以发布时的姓名、人数、排列顺序为准。
4、参评作品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,装订在一起。参评作品须是电脑打印件或清晰复印件,并同时提供网上的链接地址。
5、参评作品由申报单位填表(表样另附)正式推荐,推荐数额为:
规模较大的网站(编辑30人以上)每站各25篇以内;
规模中等的网站(编辑10人以上)每站各8篇;
其它网站每站各3—5篇。
每件参评作品均须同时报送1套刻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(含推荐表、作品和内容简介等所有材料)。
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秘书处负责对参评作品的参评资格、初步审定工作,防止不符合规定的作品进入评选范围。
所有参评作品将于3月10日在协会官方网站公示,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。逾期报送未能参加公示的作品,视为自动弃权。
在各单位自行推荐的基础上,评选获奖作品。
获奖作品由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统一颁发“深圳网络文明奖”奖金、奖杯和获奖证书,并在协会成员网站、深圳主要报纸公布获奖名单。
二、评委会组成
由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主管部门负责人、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领导、部分网站负责人、网络传播专家等组成评委会。
三、报送地址
名称: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
地址:深圳市商报路2号商报大厦5楼
邮编:518034
联系人:曹洋、姜英华
联系电话:83514780
传真:83514782
推荐作品发送信箱:saom@sznews.com
四、通知、评奖办法和表格下载请登录深圳网络媒体协会网站(http://www.saom.org.cn )下载所有内容。
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
2008年2月18日
|